2010年12月23日 星期四

[閒聊] 16年殺2女友 男改判死


16年殺2女友 男改判死

其中有段話這麼的:
承審法官痛批:「吳敏誠惡性重大、不知悔改且視人命如草芥,該判死刑就要有勇氣判死刑,法院畢竟不是教堂,況且佛祖在《長阿含經》也曾說:『殺一個惡人,等於行一個大善。』如果被告殺第一個女友時被重判,他就沒機會再害人了。」

不過長阿含經好像沒有

Google了一下發現 在 佛說大方廣善巧方便經卷第四 有一段這麼說的


時有五百商人入海求寶。是時別有一商人。其性剛強猛利暴惡。
於海中路而忽相逢彼一商人即生惡心欲謀珍寶彼自思惟。

<中略>

令此惡人不造殺業免地獄報。得諸商人各全其命。

<再略>

我今宜應起大悲心為救護故。自手當殺。
此殺因者。設於百千劫中獲地獄報亦當忍受。
能今時以如是大悲方便。


大意就是說 殺一惡人救500善人。
一惡人殺500善人的業,比佛陀殺一人還深重。
殺人也是要下地獄。
可以呼應「我不入地獄,誰入地獄」這句話。

可以去看看 佛說大方廣善巧方便經卷第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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